【天天快播报】土地证号在房产证哪个位置_土地证号

1、土地证号前4位为发证年份,后4位为当年办理的土地证号,按顺序排列。

2、示例:编号2013137该证是2013年定陶县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的137号。

3、到目前为止,2013年已办理137个证书。


(资料图)

4、地号是指建筑物的地号,即建筑物所在地的地号,通常是一栋建筑物或几栋具有相同地号的建筑物。

5、土地编号是地籍调查表上的地籍编号,需要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上注明。

6、地籍编号一般可分为行政区、街道、分区,特大城市可分为行政区、街道、社区、分区四级编号。

7、扩展资料: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资料: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、国有土地使用证、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(原件)、身份证双面复印件(第二代双面复印件)及核实原件随附特殊情况下的书面指示。

8、(一)个人因出售房屋发生的“国有土地使用权”变更登记,还应当提供土地登记函(由成都市土地矿产权交易中心出具);(二)房屋买卖单位的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》变更登记,还应当提供《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核表》(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核发),以及法人身份证明。

9、土地登记委托书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10、受托人身份证(原件)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。

11、(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,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;)(三)国有土地使用权因继承或者赠与发生变更的,还应当办理变更登记:公证书(原件)。

12、(四)办理离婚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:离婚证明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(原件);(五)因地址变更而变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,还应当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。

13、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-土地使用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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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国有土地使用权 变更登记 应当提供 土地登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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